既開發票,恕不換貨!

  不知大家有沒有去便利商店及大賣場去買過奶粉之類的~

  在你買完東西,都會去結帳,而店員也會很快的把你的東西刷過條碼機!

  當你購物完成之後,看到了有同樣的商品正在打八折,想要換貨~

  很抱歉的是,依民法規定,已完成給付的商品,其實店家是可以不讓你換貨的!

  不過有的店家為了少一點糾紛,大多數還是會讓大家退換貨的!

既開發票,恕不換貨! 有 “ 24 則迴響 ”

  1. 民法第一五四條第二項有明文貨物標明價錢陳列者,視為要約,要約或承諾之意思表示,如為對話之意思表示於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。於非對話意思表示則於到達相對人時發生效力。所以你到了櫃台,讓櫃台人員知道你要買時,就發生效力囉!所以是不能事後不承認這項買賣的行為的哦!

  2. 民法一直如此啊!不過,我說過了,很多商店,是為了不想跟購物者起衝突,所以會有所變通!有的地方是只能換原商品,不能換成其他的商品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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